红袖招

GQ-阿现的春天


阿现最不喜欢的季节是春天,他生在春天里。

三月的农村,正是青黄不接,真的能饿死人的,饥饿的感觉充斥了整个阿现的童年。

到了十二岁,半大小子吃死老子,阿娘说,阿现啊你命硬,出去讨生活吧,讨到一口吃的,总比在家里饿死强。

他甚至也没什么犹豫,给阿娘磕了三个头,就头也不回的离开那个村子,再没回去过。

为了活下去,他学会了很多伎俩,坑蒙拐骗无一不精。和饿肚子比,学这些简直易如反掌。没用上两年,他就彻底告别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,靠着在赌场里出千,有时甚至还能吃上馆子了。

也正是在这家赌场,他认识了一个改变他人生的人。那个外国女人,盯了他很久,他早察觉到了,可那天手气实在很旺,他想着再赢一把大的就走。他没走成,那个女人把他请到了楼上的包间里。

屋里站着很多精装的男子,阿现想,完蛋了,这次真的要死了。

他没死,不仅没死,还得到了一个很大的机会,那个女人用蹩脚的中国话问他,愿不愿意给她卖命。

卖命?阿现踌躇了,在这个乱世,他只想吃饱饭,可不想死。

那女人拿了一根金条出来,对他说,你好好干,钱有的是,女人有的是,山珍海味天天都有。

阿现更加犹豫了,他还是想活着。

那女人拍了下手,包间的门开了,鱼贯而入的侍者端着一盘一盘的菜进来,向着包间尽头的墙走过去。那墙忽然裂开,竟然还藏着一道暗门,打开门是饭厅,圆桌上的烛台火苗跳跃,红色的餐巾搭在白色的餐桌布上,印着精致花纹的餐具熠熠生辉,纯银的勺子闪闪发亮。

阿现那天在那里独自吃了很久,似乎已经把一辈子的好吃的都吃尽了,吃到他觉得此刻就算是立刻死了,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起码能做一个饱死鬼。

他接了那根金条换成了钱,寄给了阿娘。这是他离家这么多年以来,第一次寄钱回去,他本想带点什么话,可他不识字,阿娘也不识字。

那个女人把他带到了一个地方,吃得饱穿得暖,教打架的本事,还教他识得简单的字,中国字和外国字都有。几个月后,他再也不是那个乡下来的穷小子了,他有了一个新的身份,保镖阿现。

阿现因为在百货公司的门口,救了当街被人行刺的王家沁大小姐,顺利的进入了王家,正式做起了一名保镖。

这位大小姐什么都好,模样好,脾气好,笑起来尤其的好。对阿现来说,大小姐就像是画儿上的人,不,她比画儿上的美人还要不真实。沁大小姐当然不只他一个保镖,每次出门明处保镖暗处的打手十几个人总是有的。阿现是明处的唯一的保镖,是明靶子。受过两次伤,都不算重,那位大小姐倒是吓得哭了几场。

不过这种情况很快就改变了,沁大小姐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遇到过什么危险了。阿现的工作变得很清闲,不是陪着大小姐骑马,就是陪着大小姐看电影,要么就是去吃西餐馆子,亦或是陪她选旗袍的料子。

阿现想,这活儿真不赖。

“阿现,我要去放风筝。”沁大小姐有一天忽然说。

“好。”阿现答道,他从来没有说过“不好”,他没有资格说“不好”。

阿现很会放风筝,这是他童年几乎唯一的乐趣之一,树枝糊上破纸片就能飞上天,是不用花钱的玩具。

“阿现!你可真厉害!”沁大小姐跑得冒了点汗,几绺散落的发丝粘在粉嘟嘟的脸上,她咯咯笑着,“为哥哥每次都放不起来!”

“这没什么。”阿现不知道会放风筝也是值得被称赞的事,他不好意思的笑了,把飞得又远又高的风筝线送到她手里。

“阿现。你笑起来可真好看。”沁大小姐接过来,没看那风筝,只看着阿现的脸,他笑起来有酒窝。

阿现傻了,他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大小姐拉着风筝向远跑了几步,忽然转回头站在那里大声说道:“阿现!我最喜欢春天了!我最喜欢放风筝了!我最喜欢你了!全世界的男人里我最喜欢你!因为你对我最好!”

太阳在她身后,给她整个人镀了一层金。

“阿现!你喜欢春天吗?”沁大小姐冲着他喊道。

“喜欢!”几乎下意识的,阿现回道,他已经习惯了不拒绝她说的任何要求了。

阿现喊完了,才回过神来,他想他最不喜欢春天了,可是今年的春天,还不赖。

 
2019-09-12
/  标签: GQ李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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